{近日來有診所以贈品號召年輕人捐精、捐卵,雖然立意甚新,但是讓民眾對於捐精捐卵產生了一些負面價值,對於那些原本想助人的年輕人,萌生退堂鼓。事實上,還是有很多人願意捐贈精子及卵子.....}

風氣不盛

一名專做人工生殖的醫師私下表示,美國每一百名新生兒中有一名是透過精子或卵子捐贈所產下,以此推估,國內一年應有近二千名的捐精、捐卵的嬰兒,但國內一年的捐精及捐卵數,僅約三百多例,顯示供需嚴重失衡。

奔波醫院給補助

國內在二○○七年《人工生殖法》首度對捐精、捐卵者,訂出補償費,捐精者補償費不得超過八千元,捐卵者不得超過九萬九千元,但訂出捐精卵補償費後,並沒有增加捐贈精卵數,主要是和國人精卵捐贈風氣不盛有關。

捐精、捐卵是採無償精神,但捐贈者要到醫院進行檢查、打排卵針、取精、取卵,以取精來說,約要來四到五次,取卵約十次,因此給予補償費是合理的。捐精不會有副作用,捐卵的副作用和做試管嬰兒一樣,可能有腹脹、少尿、嘔吐等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。

某不孕症開業醫師表示,從他的門診經驗發現,以前部分精子、卵子功能不佳者,就以為不能有小孩,但在《人工生殖法》通過及實施捐精卵補償費,經由媒體的報導,不孕夫妻知道可以合法取得精卵,捐精、捐卵的人也有法可循,因此前來求助的不孕夫妻及捐精捐卵者也有增加一些。甚至在門診中,還有受贈者想多給一些補償費,感謝捐贈者圓有子之夢,但他都告訴這些受贈者:「不行,這樣是違法的。」

施術須衛署認證
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吳秀英表示,取精、取卵需要有貯存精、卵的專業設備,目前只有取得衛生署人工生殖認證的醫療院所,才可以進行人工生殖,不是所有醫療院所都可以執行。

2010年06月21日蘋果日報 ◎記者高麗玲

 

王醫師分享

近日來有診所以贈品號召年輕人捐精、捐卵,雖然立意甚新,但是讓民眾對於捐精捐卵產生了一些負面價值,對於那些原本想助人的年輕人,萌生退堂鼓。事實上,還是有很多人願意捐贈精子及卵子,並非只是費用考量;就像捐血一樣,社會上仍就有許多人樂於助人,幫助不孕夫妻圓求子之夢。因此用贈品來吸引年輕族群來捐精捐卵,就行為上不可取;應該正面鼓勵捐精卵導向「為善」的行為,讓社會上充滿更多愛的氣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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