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做公證?
目的為由第三公証人證明夫妻兩人的婚姻關係,並確認未來子女為兩人之法定婚生子女。
人工生殖法 第五章
第二十三條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經夫同意後,與他人捐贈之精子受胎所生子女,視為婚生子女。
第二十四條 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,同意以夫之精子與他人捐贈之卵子受胎所生子女,視為婚生子女。
如何完成公證?
請填寫完成送子鳥「受贈卵子同意書」,夫妻雙方帶身分證明文件,兩人一同前往<各地法定公証機構>進行公証,並繳交回經公證後的同意書正本。
外籍人士如何完成公證?
原則同上,必須帶著在駐台辦事處辦理的結婚證明前往,身分證明文件需攜帶雙證件 【國籍身分證(或駕照、健康保險卡)、護照(或大通證)】、入台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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