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捐精卵.jpg

隨著時代變遷,不孕人口比例逐漸攀升......

一些卵巢功能衰退的婦女必須透過受贈卵子來圓一個當母親的夢

由於法律限制了捐贈門檻,再加上受贈年齡沒有設限

導致卵子供不應求,受贈需求往往遠大於捐贈人數

儘管如此,台灣人工生殖法所訂定的門檻,自然也有其重要的考量!

以下分享一個國外新聞:

 

 美國《華盛頓郵報》日前報導一名美國女孩Kianni Arroyo的故事。

Arroyo是母親透過受贈精子而生下的女兒,她從少女時代起就想尋找自己的生父與那些同父異母的手足,後來也真的付諸實行,並在Instagram上紀錄這段奇妙的過程。

她意外發現自己有超過數十名的兄弟姐妹,他們的年齡介在1~21歲之間且遍布於各個國家。

由於美國並無限制捐精者可繁衍的後代人數,所以一個捐精者可能會產生好幾百個後代。

雖然Arroyo的尋親故事頗為溫馨動人,但也需考慮如此作法可能使近親相遇結婚的機率提高,有產下帶有遺傳疾病寶寶的隱憂。

 

華盛頓郵報蒐集了各國捐精制度,表格整理如下,可以發現台灣的制度最為嚴格

(參考來源:https://www.washingtonpost.com/graphics/2018/health/44-donor-siblings-and-counting/?noredirect=on&utm_term=.49c2c612e299)

 

不僅捐精,捐卵在國外的法律也相對寬鬆

(EX:在美國,一個捐卵者可捐贈的次數為6次)

匿名與否,則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規定

 

在台灣捐卵捐精不僅是匿名進行,也只能供給一對夫妻進行試管嬰兒。

當寶寶順利活產後,此捐贈者便不可再捐,有剩餘的精卵也需進行銷毀。

 

雖然本國的人工生殖法規定相對嚴格,但對各方的權益也相對更有保障。

避免孩子出生後的一些潛在糾紛,也保護各方的隱私權。

不僅是維護道德倫理,更是為了國民的健康著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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